2017年度港口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港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港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实施连云港港“一体两翼”战略规划和全县港口经济战略部署,编制灌南县港口尤其是灌河港口群的开发、建设总体战略规划。
2.承担“以港兴业”战略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对全县港口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我县灌河口万吨级港口群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3.组织港口重大建设项目调研、论证,挖掘、开发港区现有潜能,建立、储备极有价值的港口建设资料库。
4.负责对港口及其控制地区的各类功能用地进行统筹安排与管理,合理调整,正确定位港区的各种功能。
5.组织制订、实施港口产业政策和行业措施。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县情,制定有关港口开发,建设、管理规定草案,对港口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项目,负责港口建设项目的管理。
7.划定港区内危险作业泊位、库场和区域,并实施监督。
8.负责国内外船舶进出港口的有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港口重大涉外活动等工作。
9.加强港口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负责灌南县域港口与国内外港口的合作、技术交流。
10.负责推进港口科技应用工作,提高港口集疏运、储管能力和运行效率。
11.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物资的港口运输。
12.负责港口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思想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多措并举,加快港口工程建设进度。
我局将继续践行一线工作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时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确保工程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重点推进连云港上航局航道工程有限公司灌南基地一期工程及灌河港区堆沟作业区二期工程前期手续申报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二)合理定位,推进港口规划科学编制。
1.配合市港口局做好《连云港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突出我县灌河海河联运优势。我县灌河从204大桥至口门岸线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在总体规划中突出我县海河联运区位优势,加强海河联运区开发建设,让灌河港区成为内河港口和沿海港口中转的纽带,真正体现海河联运功能。
2.加快完成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积极争取获得审批。完成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编制,与沿海开发建设相对接,打造海河联运新时代。根据海河联运发展需求,2017年我局将选取内河两个重点作业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内河公用码头建设,缓解园区企业的运输压力,突显海河联运功能优势。
(三)创新机制,开展港口综合管理工作。
1.抓好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我县违法小码头众多,已经严重影响到正规码头的运营及全县港口的健康发展。按照控制新码头、整治老码头的思路,研究码头整治方案,下一步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省市统一部署,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分批次对老码头进行整治,并建立码头管理长效机制。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港口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多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三是尝试建立安全保证金制度。
3.加强港口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严格执行《港口法》、《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逐步规范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建码头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做好港口岸线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港口规范有序发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县财政局公布的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港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港口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灌南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灌财发〔2017〕33号)填列。
港口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6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3.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13.9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
(二)支出预算总计 113.9 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58.7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9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55.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4 万元,减少 4.8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港口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13.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3.9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港口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3.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8.74 万元,占 51.57 %;
项目支出 55.16 万元,占 48.4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港口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6 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港口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13.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 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港口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8.7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3.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5.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港口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 万元,增长1.4 %。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港口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13.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3.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5.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5.28 万元,比2016年增加 2.41 万元,增长18.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提标。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港口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5.44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16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负责全县码头执法管理,港口建设考察以及一般公务用车,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4 万元,比去年增加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
港口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5 万元。
港口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5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