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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7-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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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农机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能。(一)单位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调控、监督全县农机化发展重点方向。 2、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3、负责农机化重点…

农机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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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调控、监督全县农机化发展重点方向。 

2、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3、负责农机化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引进、推广农机新技术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办证检验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办证、审验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违章处罚和农机事故处理。

5、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机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机投入农业生产工作。 

6、负责农机财务管理工作,对重大农机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 

7、负责各种农机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与管理。 

8、组织、协调、指挥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抗旱、防洪、跨区作业以及季节性农业生产服务调度。 

9、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农机维修人员技术培训以及维修网点资格证核发;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伪劣农机产品。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及目标

1、争取发展项目及购机补贴资金3000万元以上; 

2、推广更新农机具2000台,其中插秧机500台,大中拖150台,其他农机具1350台; 

3、完成水稻机插秧48万亩,机插水平86%以上; 

4、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80万亩; 

5、农机年检完成市指标,农机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 

6、农机专业培训4000人,职业技能鉴定1200人; 

7、新创建农机合作组织8个; 

8、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2000台次。 

二、2017年农机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灌南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灌南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二)2017年收支变动情况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64.7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减少)  19.93  万元,增长(减少)  4.4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增加了人员经费。

1、收入预算总计  464.73  万元。包括: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64.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464.73  万元,,占本年总预算收入  100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9.93万元,增长(减少)  4.4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增加了人员经费。

2、支出预算总计  464.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7.17    万元,占  76.85  %;项目支出   107.56    万元,占  23.15  %。

具体支出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8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野。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3.76  万元,增长(减少)  5.73  %。主要原因是系统职工退休增加一人。

2)、农林水支出366.78 万元,主要用于农安全技法监管、农机示范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支持与补贴和其他农业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2.81   万元,增长(减少) 3.6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增加了人员经费。

3)、住房公积金支出 25.8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61   万元,增长(减少) 2.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相应增加了公积金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464.7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64.7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64.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57.17   万元,占  76.86 %;

项目支出  107.56 万元,占   23.1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64.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3 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标。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4.7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9.93 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标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8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野。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3.76  万元,增长(减少)  5.73  %。主要原因是系统职工退休增加一人。

2)、农林水支出366.78 万元,主要用于农安全技法监管、农机示范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支持与补贴和其他农业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2.81   万元,增长(减少) 3.6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增加了人员经费。

3)、住房公积金支出 25.8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61   万元,增长(减少) 2.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相应增加了公积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57.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0.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64.7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9.93 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标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57.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0.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2.77 万元,比2017年减少23.35 万元,减少64.6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降低开支标准。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农机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农机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出车油料支出及车辆保险、车辆维护费等。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支出,计划安排车辆使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4.农机部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培训费预算支出  4.82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大机法规及农机惠农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2017年度农机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度农机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度农机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度农机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度农机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2017年度农机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7.2017年度农机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2017年度农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9.2017年度农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10.2017年度农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2017年度农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17年度农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