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灌南县地税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灌南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灌南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3、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6、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2、深化征管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3、推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法制环境
4、创优便民办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5、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活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2017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地税局本级共计1家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县财政局公布的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灌南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813.7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388.79 万元,减少1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13.7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813.7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813.7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88.79 万元,减少 1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预算总计 1813.76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96.9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行政运行各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 351.72 万元,减少19.03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454.7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58 万元,增长19.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均比同期在所上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28.39万元,减少63.64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813.7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90.31 万元,占 98.71 %;
上年结转资金 23.45 万元,占 1.29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13.7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54.76 万元,占 80.21 %;
项目支出 359 万元,占 19.7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813.7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388.79 万元,减少1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13.7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8.79 万元,减少1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096.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55万元,增长 21.5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9万元。
3.其他税收事务支出41.6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17万元,包括(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159.23万元;(2)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56.5万元;(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9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9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95.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95.54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54.7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4.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813.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8.79 万元,减少1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征收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有所下降。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454.7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8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4.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7.68 万元,比2016年增加55.83 万元,增长36.7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地税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保用辆比去年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行内部控制,尽量减少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均大幅下降。
灌南地税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3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压缩会议规模、控制会议数量,超标准接待坚决不允许报销。
灌南地税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5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局在2017年二、四季度将组织二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四县联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2017年度灌南地税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