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灌南县地震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灌南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灌南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管理本县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本县抗震设防工作。
2、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负责地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灌南县地震局共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名,下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县财政局公布的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县财政局《灌南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灌南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灌财发〔2017〕33号)填列。
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2.6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19 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2.6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12.6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12.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2.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 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结余。
(二)支出预算总计 112.64 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2.64 万元,主要地震公务。与上年相比增加4.9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12.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0.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8 万元,减少89 %。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12.6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2.43 万元,占 99.8 %;
上年结转资金 0.21 万元,占 0.2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2.6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2.32 万元,占 99.7 %;
项目支出 0.32 万元,占 0.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2.6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9 万元,增长4.6 %。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12.6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9 万元,增长4.6 %。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其中: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12.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12.6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4.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2.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9 万元,增长4.6 %。主要原因是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增多。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4.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8.1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2.64 万元,比2015年增加38.25 万元,增长33.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主要原因是国家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