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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39661356/2017-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1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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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第二部分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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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供销总社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成员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供销合作事业有关政策实施意见的起草和拟订。

(三)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络。

(四)组织、指导和带领农民群众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系统组织、领办和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指导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为成员社提供信息等服务。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险等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五)根据县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棉花等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做好化肥、农药、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

(六)依法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本级投资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七)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干部职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

(八)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责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贯彻深化改革精神。按照省市社改革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拿出我县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意见,力求以良好、扎实的改革举措,不断推动和促进供销社经济和社会效益快速提升。

(二)、扎实推进为农服务。一是抓好为农服务社建设和完善工作,力求做到新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整合改造一批。二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通过申报国家示范社、注册品牌、申请著名商标等,竭力提升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做好土地托管和电子商务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抓好基层社组织建设,为深入开展为农服务工作打造良好的组织平台。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一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认真抓好社有资产核查工作,杜绝侵占或私自动用社有资产的行为发生,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正常运营;及时做好资产租赁工作,充分挖掘资产经营潜力,努力提高综合利用效益。二是加强财务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企业财务状况审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帮助企业谋划寻求开拓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良好思路和途径。   

(四)、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一是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操作。二是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人员协同抓。三是落实责任。县总社继续与各直属企业签订安全稳定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县总社下设五科一室:政治工作科、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合作指导科、纪检监察科、办公室;所属单位:烟花公司属正常经营;明光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属半停产企业;灌南大厦、土产果品、西湖商场属于房屋出租企业,租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金;棉织厂、生化厂属破产企业;所有基层供销社都不存在。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县财政局公布的定额标准核定。
    2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8.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加大教育投入。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8.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加大教育投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与上年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万元,减少 0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其他资金预算数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9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5.5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8.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8.5万元,占 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93  万元,占 78.5 %

项目支出  25.5   万元,占 21.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8.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0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18.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18.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0万元,与 2016年一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供销总社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本单位未安排会议费和培训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2017年度供销总社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度供销总社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度供销总社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度供销总社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度供销总社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2017年度供销总社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7.2017年度供销总社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2017年度X供销总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9.2017年度供销总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10.2017年度供销总社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2017年度供销总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17年度供销总社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