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灌南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 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等。
6、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国土资源局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培育与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对外合作区块审核;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9、根据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县测绘工作的行政、措施,强化全县测绘宏观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测绘市场和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市测绘计量工作。
目标
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加强与省国土厅、市国土局的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向上级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力争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向我县倾斜,满足我县重点项目用地需要。
2、继续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确保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
4、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储备管理。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积极盘活城区闲置土地,进一步拓宽土地储备来源,重点对行政办公用地、工业厂房用地以及改制后的企业闲置用地进行收购储备,通过开发整理,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适时投放市场,确保土地资产增值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土地储备资金成本核算制度,制定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办法,对出让的土地和储备的土地实行宗地管理。
5、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落实重防患、重宣传、重教育的“三重”原则,坚持“预防在前,查处在后”的方针,坚决堵住违法用地源头。继续抓好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基础性工作,发挥村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的作用,强化与城管、公安以及法院联合执法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城乡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2017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国土局本级及下属灌南县执法大队、灌南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灌南县乡镇土地所,共计 4家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县财政局公布的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灌南县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部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7〕X号)填列。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841.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34.87万元,增长53.2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的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去年减少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去年增加95.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去年增加59.9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比去年增加11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去年增加44.79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84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841.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58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7.11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农民宅基地调查费用增大。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18万元,减少18.5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拆迁。征地费用等较去年相对减少。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7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征地等专项管理自己增大。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17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市等大型建设工程没有全部完成,资金部分没有全部付清。
(二)支出预算总计3841.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8.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以及城乡社区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7.11万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是工资人均的工资大幅度上涨,以至于这方面的预算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比去年减少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比去年增长95.03万元,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比去年增长3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去年增加4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去年增加89.95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0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7.64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数较大,导致项目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大。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918.4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88.42 万元,占 89 %;
政府性预算收入 330 万元,占 11.3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750 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841.3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132.75 万元,占 56 %;
项目支出 1708.61 万元,占 4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841.3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334.87 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人均的工资大幅度上涨,以至于这方面的预算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比去年减少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比去年增长95.03万元,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比去年增长3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去年增加4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去年增加89.95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841.3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334.87 万元,增长 35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人均的工资大幅度上涨,以至于这方面的预算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比去年减少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比去年增长95.03万元,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比去年增长3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去年增加4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去年增加89.95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支出(22001) 2834.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24.2 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长,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大。。
2.行政运行支出(2200101) 1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7.34 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减少。
3、土地资源调查(2200105)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0 万元,增长100 %。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200108),与上年相比增加 81.1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增加,2016年没有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
4、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2200199)上年相比增加 80.38 万元,增长0.5 %。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增加.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与去年相比减少19.1,减少7 %.
6、住房保障支出(221)与去年相比,增加44.79万元,增加42 %,主要原因工资上涨,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加大。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132.7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59.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49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9.95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我县拆迁力度加大,导致2017年比2016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费用增大。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405.18 万元,主要是用于拆迁征地等。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400.24万元,与去年增加8.07万元,增长2%,原因是今年拆迁力度加大,导致费用增加。
3、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80801)62.17万元,与去年增加4.99万元,增长8%.
4、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2120806)330万元,与去年减少13.06万元,减少4%.
5、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212)102.96万元,,其中耕地开垦费(212101)0.49万元,与去年一样,土地整理支出(2121203)102.47万元,与去年增加98.02万元,增长22.02%.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346.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44.92 万元,增长 5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比去年减少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去年增加95.03万元,国土资源事物(22001)比去年增加11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比去年增加44.7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132.7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859.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72.9 万元,比2015年增加 127.1 万元,增长 87 %。主要原因是拆迁力度加大,导致费用加大。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厉行节约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