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灌 卫〔2017〕51号
关于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灌南县“城区环境卫生与居住小区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灌双创发〔2017〕2号)和《灌南县2017年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灌城整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卫计系统整体社会形象,给全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现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2月
二、涉及范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委机关各科室
三、卫生标准
(一)科室内卫生标准。室内各角落无蛛网、无烟蒂、无纸屑、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合理、规范有序,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物;桌椅柜子摆放整齐,无积尘,柜顶无杂物;花草及时修剪,无枯枝,摆放得体;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积尘、无痰迹、无杂物;墙壁洁白干净,无乱贴乱挂;门窗玻璃内外洁净明亮,阳台整洁美观;毛巾、扫把、拖把等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废纸篓无垃圾堆积现象;各类档案、材料等摆放规整进橱,真正做到科室窗明几净。
(二)办公楼公共卫生标准。办公楼楼道、楼梯间、楼梯扶手、会议室、停车场、储藏间、墙面、地面、房顶、一楼大厅等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烟蒂、无灰尘、无脚印、无痰迹、无垃圾、无杂物、无蜘蛛网;垃圾容器、果皮箱内外保持清洁,及时清除桶内垃圾,做到无陈积物、无异味;走廊门窗玻璃、屋顶、开关盒等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手印;卫生间地面、墙壁、大小便池、洗刷池、洗漱池(台)无污迹、无污水,保持洁净畅通。
(三)室外责任区卫生标准。环境卫生实现整齐美观,无“四乱”,即无物品乱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垃圾乱倒;花池内无杂草、无烟头、无杂物;垃圾箱表面干净,无积垢、无异味。
(四)医院病区卫生标准。地面湿拖、干拖;按消毒标准湿擦墙面、墙角线、空调、衣橱、开关等;按消毒标准湿擦病床、床头柜、氧气带及呼叫器等;病人出院后对病床及床头柜进行终末彻底清洁;卫生间墙面、地面、蹲位、洗手池、镜子等清洁无污垢;物品柜、拖布等清洁工具放置规范、整齐。
四、工作要求
1.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对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工作要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不得出现无人认领的“真空地带”。
2.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每天自行开展环境打扫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委机关每周四下午4:00—6:00为集中打扫时间。
3.委办公室、爱卫办、监察室人员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活动,其中至少一次为暗查。委机关每周五为必查时段。
4.检查组对每次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科室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五、结果应用
年终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最终结果与各医疗单位、委各科室考核和评先评优相结合,以此切实增强卫计系统人人参与“双城同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 灌南县医疗卫生单位环境综合整治评分细则
2. 灌南县卫计委机关科室环境综合整治评分细则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医疗卫生单位环境综合整治评分细则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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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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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办公场所(40分) |
1.室内角落无蛛网、无烟蒂、无纸屑、无垃圾、无乱堆乱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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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合理、规范有序,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物。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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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桌椅柜子摆放整齐,无积尘,柜顶无杂物。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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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花草及时修剪,无枯枝,摆放得体。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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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积尘、无痰迹、无杂物。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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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墙壁洁白干净,无乱贴乱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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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门窗玻璃内外洁净明亮,窗明几净,阳台整洁美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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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毛巾、扫把、拖把等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废纸篓无垃圾堆积现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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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类档案、材料等摆放规整进橱。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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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共场所 (30分) |
10.楼道、楼梯间、会议室、停车场、储藏间、墙面地面、房顶等干净整洁,做到无烟蒂、无灰尘、无痰迹、无垃圾、无杂物、无蜘蛛网,公共厕所无污迹、无污水、无异味。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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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花池内无杂草、无烟头、无杂物,垃圾容器内外清洁,做到无陈积物、无异味。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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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室外无“四乱”,即无物品乱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垃圾乱倒。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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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卫生间地面、墙壁、大小便池、洗刷池、洗漱池(台)无污迹、无异味。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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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病区卫生 (30分) |
14.病房内外地面湿拖、干拖;按消毒标准湿擦墙面、墙角线、空调、衣橱、开关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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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消毒标准湿擦病床、床头柜、氧气带及呼叫器等。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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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病人出院后对病床及床头柜进行终末彻底清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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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卫生间墙面、地面、蹲位、洗手池、镜子等清洁无污垢。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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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物品柜、拖布等清洁工具放置规范、整齐。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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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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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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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灌南县卫计委机关科室环境综合整治评分细则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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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内容 |
责任主体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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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办公场所(50分) |
1.室内角落无蛛网、无烟蒂、无纸屑、无垃圾、无乱堆乱放。 |
各科室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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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合理、规范有序,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物。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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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桌椅柜子摆放整齐,无积尘,柜顶无杂物。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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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花草及时修剪,无枯枝,摆放得体。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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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积尘、无痰迹、无杂物。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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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墙壁洁白干净,无乱贴乱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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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门窗玻璃内外洁净明亮,窗明几净,阳台整洁美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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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毛巾、扫把、拖把等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废纸篓无垃圾堆积现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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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类档案、材料等摆放规整进橱。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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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共场所 (30分) |
10.楼道、楼梯间、会议室、停车场、储藏间、墙面地面、房顶等干净整洁,做到无烟蒂、无灰尘、无痰迹、无垃圾、无杂物、无蜘蛛网。 |
保洁人员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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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垃圾容器内外清洁,及时清除桶内垃圾,做到无陈积物、无异味。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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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走廊门窗玻璃、屋顶等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手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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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卫生间地面、墙壁、大小便池、洗刷池、洗漱池(台)无污迹、无异味。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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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室外 (20分) |
14.室外无“四乱”,即无物品乱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垃圾乱倒。 |
保洁人员 门卫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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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花池内无杂草、无烟头、无杂物。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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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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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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