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17〕14号
关于新集镇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基层延伸,切实加强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堵塞基层监督体制上的漏洞,实现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纪委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决定试行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制度,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以及省、市、县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灌南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灌南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要求,健全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助力抓早抓小,吸附基层信访,推动村级党组织作风转变,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一)规范名称。派驻村(社区)纪检员的全称为“中共灌南县新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XX村(社区)纪检员”,简称驻XX村(社区)纪检员。
(二)派驻方式。实行综合派驻,采取“一托三”的形式,即一人担任3个村(社区)的派驻纪检员。
(三)人员选配。选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担任驻村(社区)纪检员,以镇纪委委员、包村(社区)干部为主,非纪委委员的须为正式在编党员干部。
(四)办公场所。在村(社区)设立镇派驻纪检员工作室,设置派驻纪检员工作室门牌,工作职责、相关制度上墙。
(五)工作关系。镇纪委对派驻村(社区)纪检员直接领导,派驻村(社区)纪检员直接对镇纪委负责;派驻村(社区)纪检员与所驻村(社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相关村(社区)、组干部必须主动接受派驻村(社区)纪检员的监督。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所驻村(社区)在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所驻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履职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所驻村(社区)村(居)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形式、内容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所驻村(社区)财务、印章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签订、宅基地审批、低保户和特困户报批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五)指导所驻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监督检查所驻村(社区)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情况。
(六)接待所驻村(社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群众,收集、上报、处理所驻村(社区)信访举报线索问题。
(七)参与上级纪委对派驻村(社区)违纪问题线索的约谈函询、纪律审查、巡察监督、专项问题治理等工作。
(八)承办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方式
(一)派驻村(社区)纪检员保证每月5日、15日、25日在所派驻每个村(社区)工作半天,并于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到村(社区)工作日时间。可以采取坐班接待、走访了解、座谈交流、现场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的,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必须及时向镇纪委报告:1、直接收到反映所驻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2、发现所驻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违反党纪党规问题情况;3、发现涉纪信访群众有向上级上访倾向、动态的;4、镇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定期与所驻村(社区)主要领导谈话,了解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报镇纪委。
(四)每季度末,派驻纪检员将驻村(社区)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镇纪委进行书面汇报。
(五)派驻纪检员每年为派驻村(社区)党员干部上警示教育课不少于1次。
(六)派驻村(社区)纪检员每年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镇纪委。
(七)列席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村级重大事项工作会议。
(八)建立日常监督的各类工作台帐和日志,形成派驻纪检员工作档案资料。
五、管理考核
(一)镇纪委负责对派驻村(社区)纪检员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二)派驻纪检员要廉洁自律和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所派驻村(社区)吃请,不在派驻村(社区)支付报销任何费用。
(三)派驻纪检员享受乡镇到村(社区)工作待遇,同时为该村(社区)分工干部的,不重复享受待遇。
(四)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镇纪委每年年终对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年底,按绩效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如因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产生严重问题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轻重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村(社区)纪检员派驻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镇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抓手,目的是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监督合力。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新集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务必引起全镇上下高度重视。
(二)落实各项保障。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开展工作场所由村(社区)予以保障,必需的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一安排。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在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时,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查询村(社区)两委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时,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工作。确保5月份,所有村(社区)派驻纪检员工作室挂牌运行,派驻纪检员开始工作;6月份,镇纪委组织派驻纪检员观摩交流;7月份,形成派驻村(社区)纪检员工作行为规范,转入常态化工作。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