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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12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5-22
文号: 灌教发〔2017〕4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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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教育局

2017517

灌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抓业务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过程管理为重心,以督查考核为抓手,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安全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构建人人抓安全、处处抓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

校长(园长)、党总支(支部)书记同为第一责任人,担负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幼儿园)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学校全体教职工对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岗位安全职责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

2.落实安全责任,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各部门、每个岗位人员都有责、都知责、都尽责,形成人人抓安全、处处抓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工作氛围。

3.开展安全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每月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办学机构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食品、建筑、安保、校车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财产生命安全。

4.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责任落实。各校(园)要坚持周查月报制度,并如实填写《学校安全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销号,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年度述职。学校领导班子在年度述职中,要对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陈述,回顾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以后的打算。

2.督查考评。县教育局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并逐步加大安全工作的权重;完善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考核指标,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日常考核与学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诫勉约谈。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不落实、不负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的,由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被约谈后仍未按照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由局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全县。

4.责任追究。因失职、渎职导致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县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未按要求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

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附件1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职能科室

负责人

分管人

1

校园安全(含消防)管理

安稳办

孙家峰

陈能林

2

校车管理

安稳办

孙家峰

陈能林

3

校舍安全管理

校安办

马乃春

吴卫东

4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体艺卫科

 

韦丹丹

5

素质教育基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勤工办

张吉峰

周洪文

6

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

职社办

崔子和

陈能林


附件2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区一览表

类别

学校(幼儿园)

责任区

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和农村中学

灌南高级中学、灌南中专 、第二中学、田家炳中学、实验中学、初级中学、第四中学、港镇中学、田楼中学、长茂中学、三口中学 、北陈集中学、张店中学、孟兴庄中学、汤沟中学 、李集中学、六塘中学、新集中学、百禄中学、素质教育基地、实验小学、 长江路小学、扬州路实验学校、苏州路实验学校、新安小学、小红花幼儿园、机关幼儿园、逸夫特校。

校本部及学校周边

公办农村实验学校

五队实验学校、张湾实验学校、小窑实验学校、大圈实验学校。

负责原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公办农村中心小学

镇中小学

负责原新安镇、硕湖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港镇小学

负责原港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田楼小学

负责原田楼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长茂小学

负责原长茂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新东小学

负责原新安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李集小学

负责原李集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六塘小学

负责原六塘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花园小学

负责原花园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新集小学

负责原新集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三口小学

负责原三口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百禄小学

负责原百禄乡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北陈集小学

负责北陈集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张店小学

负责张店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汤沟小学

负责汤沟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

注册民办学校

华侨双语实验学校、新知实验学校  光明学校(初中、小学)、树人实验学校、泽华实验学校、黄冈实验学校  东方双语学校、中英文实验学校、沂河小学(含幼儿园)、 三友实验学校(含幼儿园)、 英才实验学校(含幼儿园)、立新实验学校(含幼儿园)、 安淋小学(含幼儿园)、大西小学(含幼儿园)、新华小学(含幼儿园)

校本部及学校周边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5 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