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发〔2017〕11号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新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集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党支部(总支)、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的“双城同创”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镇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制定了《新集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3日
灌南县新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