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林安〔2017〕2号
县林业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66号),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查事故隐患,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频发为目标,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为手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事故隐患,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发展,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高和完善林业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全面排查生产事故隐患,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健全排查治理及重大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产,实现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全系统进行认真排查和梳理,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三)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各企业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安全规章,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企业和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落实考核机制和奖惩问责管理办法,推动本行业领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有机结合。
三、重点范围
(一)重点范围
林业局局机关、领域内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
(二)林业局任务分工
1、林业各单位安全。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苗圃、湿地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对多林木采伐、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战线、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百日攻坚战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密度,采取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要进一步提高督查、检查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安全隐患。
(三)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各股室和各单位都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切实提高林业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和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林区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灌南县林业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