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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7-0002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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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年是“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数据也表明“十二五”期间全县《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五年目标实施完成程度。通过对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结果显示2015年灌南县妇女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在经济、决策与管理、教育科技、文…

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15年统计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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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数据也表明“十二五”期间全县《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五年目标实施完成程度。通过对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结果显示2015年灌南县妇女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在经济、决策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健康、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方面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妇女规划”总体目标的如期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2015年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一、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十二五”以来,灌南县积极实施2011-2015年《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把发展妇女事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监测统计结果看,《妇女发展规划》里的42个指标中有“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城市污水处理率”等6项指标未达标,其余36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值,特别是“婚前医学检查率”、“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均提前达标,且有大幅度提升。下面,按照《妇女发展规划》的要求,从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健康、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八个优先发展领域进行综合分析

(一)妇女与经济

1社会经济基础进一步增强,环境得以改善

近年来,灌南县保持社会和谐发展、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趋势,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1.63亿元,同比增长8.63%(同比是2015年度数据跟2014年的相比,下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682元,同比增长8.0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0. 35%;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57元,同比增长8.90%,农民人均纯收入11408元,同比增长9.25%。全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为全县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妇女就业稳定提高

经济的稳健发展和富民强县的稳步推进为女性在经济领域实现自己的价值,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机会和条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政策的落实,拓宽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十二五”期间全县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就业领域逐步拓宽。2015年,“全县女性从业人员”为17.2万人,“全县就业女性比例”基本稳定在47.2%左右,高出省定目标约0.2个百分点;其中,“全县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员”近1.8万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2.62%同比略有增长,但此项指标多年来一直处于不达标状态(县规划目标是45%,省市县都取之于劳动工资统计专业的职工人数,统计口径仍只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全民集体企业及外资企业,不含私营和个体单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44.53%,低于县规划2.47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和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标志之一。“十二五”以来,灌南县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安排。2015年,“女性县人大代表”81人,占全县代表总数31.76%,比“十一五”末提升了0.88个百分点;“女性县政协委员”78人,占全县委员总数33.76%,比“十一五”末提升了4.8个百分点;“有女性的县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比例”提高到64%、“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提高到40%、“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到40.7%,这四项指标均提前达到目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91%、“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10.56%;“乡镇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6.45%;“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提高到47.0%,这四项指标仍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妇女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全民文化素质普遍提高。2015年,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6%、超过目标值1个百分点;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6.7%,超过规划目标6.7个百分点;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5.8年,高出规划目标0.8年;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67.02%,超过规划目标7.02个百分点;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41%,超过规划目标6个百分点。可见,我县妇女在教育领域的指标已全部达标,进展状况良好。我县将在进一步巩固前阶段成果的基础上,使妇女教育领域更加均衡发展。

(四)妇女与文化

“十二五”以来,灌南县妇女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异彩纷呈,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各行各业正面杰出妇女典型宣传,在“三八”和“五一”等重要节日期间,重点推出“巾帼创业”、“岗位能手”等的相关报道,反映我县妇女风采。电台、电视台开设 “巾帼不让须眉”“走进生活”等女性专栏,提高节目的服务性和实用性,深受广大女性的喜爱。 “乡镇综合文化站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和“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均达到100%11个乡镇全部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县238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

(五)妇女与健康

随着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的增加,灌南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得到有效保证。2015年灌南县财政性卫生经费投入0.42亿元,同比增长2.4%,有效地保障妇女健康生活。

1、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灌南县乡村两级医疗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医疗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一是加强孕产妇管理服务。2015年,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48%,同比增0.19%,比规划目标高出13.48个百分点;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100%;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基本稳定;严格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政策,推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二是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努力降低出生缺陷。自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来,群众积极性显著提高,婚检人数呈逐年攀升。201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三是妇女病查治力度不断加大。为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生殖健康服务,以多种形式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主要手段,努力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防治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妇女病的发生。2015年“妇科病普查率”达90.53%,高出规划目标5.53个百分点。2015年启动第三轮“两癌”筛查项目,目标人群2.5万人,完成 25070 人检查任务,查出癌前病变及阳性患者56例,跟踪随访率100%,自“两癌”筛查项目启动以来,我县31名贫困妇女分别获1万元救助金。

四是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100%

2、医疗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十二五”以来,灌南积极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措施,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100%,继续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各种免费服务项目,如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免费发放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避孕节育手术,一级医疗机构免费分娩、免费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等。同时为辖区内孕妇和0-6岁儿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全程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为妇女和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十二五”以来,全县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女性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到2015年为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2.6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3.1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2.0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2.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分别1.59万人和1.6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7.1%;“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定率”为98.0%,比目标值高出8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法律

女性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必要的法律保护。“十二五”期间,灌南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形成了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有效的保障了妇女在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加强。2015年,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社会普及率提高到100%,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为100%2015年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妇女人数量达242人,同比增19.2%

2、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加大。随着灌南平安社区建设的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的整治力度的加大,有效打击了侵害女性权益的犯罪活动。2015年,全县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案件0起、破获强奸案件18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2015年,女性犯罪率达11.5%,同比上升1.24%;女性重新犯罪率14.29%,同比上升1.79%,近年来未出现下降趋势。

3、社会求助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灌南县“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2个、2015年“受救助(庇护)人次”达7人。

(八)妇女与环境

“十二五”以来,灌南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96%提升到100%,全县11个乡镇,共有18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全县共有1155名保洁员、240名清运工。夏秋两季秸秆综禁工作实现“四个一”目标,逐步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推进。新安镇、汤沟镇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建成15个省级绿化示范村,新集镇周庄村、孟兴庄镇严垛村等9个村入选省“水美村庄”。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97%,超过县规划目标17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6.45%,超过规划目标11.45个百分点,城乡生态建设意识明显增加,生存环境不断改善。

2015年市场监督检查的结果看,全县“妇女用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妇女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100%,都高于规划目标值10个百分点。但是,2015年生活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85,“十二五”以来呈现下降趋势,值得注意。

二、问题与建议

“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灌南的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在妇女医疗卫生、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女参政议政、劳动保护、法律保护等方面都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2015年,在妇女发展规划的42项指标中,仍有“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等6项指标未达标,具体见表一。

“十二五”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未达标指标(表一)

目标名称

2015年目标值

2015年实测数据

监测结果

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15以上

10.56

未达标

乡镇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10以上

6.45

未达标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50以上

47.0

未达标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45左右

42.62

未达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

85

53

未达标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

100

91

未达标

(一)女性就业层次偏低。从表(一)中可以看出,由于长期受性别因素、传统观念、女性自身竞争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到“十二五”末,“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乡镇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0.56%6.45%47.0%42.86%,相应低于15%10%50%45%的规划目标值,说明女性就业压力依然存在、女性就业层次明显偏低。建议:继续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为公众提供正确的社会性别导向和先进的性别文化,将文明进步的性别观念引入社会各行各业、引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配备领导班子时优先考虑女性。

()生存环境有待改善。虽然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桔杆禁烧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但城市污水处理率仅达53%,远离85%规划目标值32个百分点。建议: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加大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实施,提升污水处理率,以降低化学需氧量。

()指标体系与目标值设计应科学可行。从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来看,其目标体系所量化成具体的统计指标和目标值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量化指标比较繁多杂乱,每年监测过程中需要成员单位提供指标数据太多且经常变化,缺乏连续性;二是规划中少数目标值偏高。如“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等目标值偏高、不符合现实;三是部分指标无法收集统计数据。少数指标基层没有统计资料,无数据来源,无法实施监测。建议:在制定纲要、规划的指标体系时,分项指标不要追求“全”和“细”,要去粗取精、保留主要有代表性的有意义的指标,去掉无关紧要的和基层无法收集的一些指标,“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全县女性劳动年龄(15-4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等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