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园区各局、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政办传〔2017〕22号)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灌政办发〔2017〕66号
)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园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希园区各企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县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严查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百日专项行动范围。
百日专项行动覆盖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突出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百日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园区方面。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连政发〔2017〕31号),细化分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情况等,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等。
2.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百日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建筑施工:加强对各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2.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打包车间、接种车间等人员密集作业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百日专项行动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园区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检查抽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园区管委会将组织督查检查组,对园区企业的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有重大隐患和“三违”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关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园区管委会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百日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园区的百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园区企业中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并跟踪督改。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百日专项行动。
园区管委会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调度百日专项行动工作。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积极开展此次的百日专项行动,总结创新做法,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园区各部门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包企业制度,督促指导所包企业的百日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园区各企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全年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园区管委会要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行业系统工作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重点生产区域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治。
(三)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园区各企业、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园区受警示”,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硬约束,按照《灌南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园区各企业、各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明确和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必须落实”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等举措,推动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对重大隐患的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