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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08/2017-0000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科技,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17-05-31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宣传工作;承担信访、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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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科学技术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宣传工作;承担信访、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资产、财务、印章、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高新成果科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县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项目;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工作;负责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联系中央部属、省、市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行政措施建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拟订科技成果登记、推广、交易的管理办法以及科技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承担限制出口技术的技术审查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工作;负责全国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具体工作,指导科技兴县(区)工作,承担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农村与发展计划科

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涉农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指导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富民强县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组织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牵头拟订县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实施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组织评选优秀科技人员;负责科技培训工作。

(四)产学研合作科

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行政措施;联系县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行政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承办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有关事项;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五)知识产权科

起草专利及知识产权地方性行政措施;承担全县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专利执法规划、工作计划;承担建立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有关工作;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办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和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承担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专利中介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组织促进专利实施;承担专利技术交易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