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充分调动技术指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业绩,确保年度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江苏省省级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灌南县2017年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技术指导员的选聘
技术指导员按照“四有”标准进行选聘,一有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二有较强工作责任心,三有奉献精神,四有丰富的农村工作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在28-58周岁,且时间上可以保证科技入户工作需要的县乡农机技术推广人员、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农机大户都可以作为选聘对象。技术指导员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组织考核的程序择优录取。
二、技术指导员的管理
1、实行技术指导员“三制”化管理。推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管理合同制、考核百分制,以此建立技术指导员“责绩”管理新机制。
2、实行不定期培训制。在入户指导前和入户指导的关键季节,由局专家组组织对技术指导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入户指导培训。
3、实行工作例会交流制。利用培训或有关专门会议,开展技术指导员会前述职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县农机局及技术指导单位及时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部署下阶段入户指导工作任务。
三、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技术指导员对示范户的指导工作实行包户责任制,负责所挂钩的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1、做好科技示范户的摸底调查。围绕农业机械和主推技术推广要求,结合县科技入户实施方案和每个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所负责示范户的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2、不定期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在农作物备耕、播种、收获等关键时期持卡上门对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好“处方”,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技术问题,对每个示范户入户指导5次以上。
3、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落实科技示范户的“物化补贴”。
4、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农机信息服务。
5、帮助科技示范户认真记录技术指导服务和生产情况,建立农机科技入户档案。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报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及科技示范户生产的进展等情况。
6、负责科技示范户与技术指导单位相关情况的衔接。对不能履行示范及辐射带动职责的科技示范户,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7、提供相关宣传稿件,完成年度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总结。
8、确保完成项目实施目标任务,所挂钩的科技示范户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技术指导员的行为规范
在实施农机科技入户工作时,技术指导员应做到:
1、技术指导员必须发放工作名片给所指导的农机科技示范户,以建立便捷的工作联系渠道。工作中,应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周到的技术服务,一般技术问题应在当时予以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应在两日内予以答复。
2、技术指导员对农民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百问不厌。
3、技术指导员每次入户技术指导时,必须开具“技术处方单”,处方单应注明:事由或症状,诊断结果,处理意见和技术措施。
4、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时,必须在《技术指导员手册》上,及时记载技术指导服务内容,以便考核时反馈情况。
5、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时,必须遵循服务农民、方便农民的原则,不向农民提出与技术指导无关的要求,不接受农民赠送的礼物,不接受农民的宴请,不向农民销售非农机科技入户工程推荐的农业机械。
6、技术指导员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尊重农民,注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端正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真正让农民满意。
五、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考核
1、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办法:对技术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实行县农机局、本人所在单位和科技示范户“三重考核”机制。其中:县农机局、本人所在单位重点考核指导示范户数量、平均入户指导次数和指导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科技示范户重点反馈考核技术指导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入户指导到位率、业务水平等非量化指标。
县农机局、本人所在单位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技术指导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科技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记录和评价,督查结果及示范户的评价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建立考核奖罚机制,对成绩优秀的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技术指导员进行淘汰。
附件:灌南县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员考核表
附件:
灌南县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员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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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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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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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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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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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分 值 |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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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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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技术指导员培训和科技入户会议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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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入户技术指导和培训时间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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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育科技示范户数量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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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情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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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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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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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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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工作信息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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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总结情况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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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单位和示范户综合评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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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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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良好,70分(含)以上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
抄报:省农机局,市农机局。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