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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369/2017-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17-05-31
文号: 灌南气发[2017]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

灌南县气象局关于印发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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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及时发布重大气象信息和气象政务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气象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树立良好气象形象为目的,遵循国际惯例和新闻规则,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灌南县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灌南县气象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县电视台及县局办公室联系,一般以灌南县气象局名义发布。

(二)新闻发言人是县局形象的代表和具体体现,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应对能力。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气象台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一经确定,应相对固定,以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县局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新闻发布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新闻发布的信息搜集,材料准备、发布筹备等事宜。联络员(或工作小组)应与上级宣传部门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安排

县气象局可根据实际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县气象局进行新闻发布时,事先应告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新闻主管机构,并在相关部门协调下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布主题与内容的确定

县气象局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县气象局局长审核后,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新闻主管机构申报。

(四)县气象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内容

介绍县气象局的主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

公布县气象局出台的政策举措、气象法规释疑;

通报市内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以及与气象有关的事故、灾情、疫情等危及公共安全并对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回答本市及国(境)内外公众关注的有关气象热点、难点问题,对有关气象的不实消息或谣言进行澄清,以正视听。

(五)记者的邀请与管理

气象新闻发布会的记者邀请工作,由县局工作小组统一负责组织,一般邀请县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

(六)新闻采访和新闻稿件的审核

新闻单位的采访一般由县气象局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重大事件可由县局局长出面解答。

新闻媒体采写的新闻发布会稿件须由气象新闻发言人审核。涉及重大敏感问题和对外宣传口径,须报县委宣传部、市局办公室共同把关。

四、工作要求

(一)设立气象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是充分挖掘和利用新闻资源,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树立灌南县气象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对外宣传的重要措施,实施中应多组织一些以展现成就为主的专题性新闻发布会。

(二)气象新闻发布会一般在气象局预报大厅或会议室举行,有关筹备事宜由县气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应按时到会,有事必须请假,以确保新闻发布会的严肃有序。

(三)重视社会舆论的分析和研究。县气象局新闻联络员和新闻发布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舆情动态,为统筹谋划气象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信息的内部通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的或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县气象局在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的同时,应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以及省气象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情况,配合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五)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县气象局新闻发布工作人员应通过交流和培训,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水平和新闻发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