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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17-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1
文号: 灌临发〔2017〕2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临港产业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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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临发〔201726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临港产业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请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临港产业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756

附件

临港产业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县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百日专项行动,严查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百日专项行动范围。

    覆盖临港产业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水上运输、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港口、码头等重点场所。突出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企业以及内河小码头,尤其是未纳入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的安全生产非传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1.水上交通:加强船舶靠泊、码头作业、船舶修造、船舶下水等重点安全监管,推进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等情况。

2.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情况。

3.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

4.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三、组织方式

本次百日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既要排查企业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设施;企业员工是否进行过上岗培训和依法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检查抽查。临港产业区安监分局将组织督查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有重大隐患和三违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关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三)社会舆论监督。县安委办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单位暗查暗访。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对执法行动中处罚的企业,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庆霹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志成     管委会副主任

  员:刘树青     管委会安监分局局长

       管委会安监分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青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2、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以暗访暗查为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相关人员当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将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

(二)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县安委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事故要约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抄送:灌南县安全生产委会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5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