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灌南好人”工程,汇聚海西精神力量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灌南好人”工程。
《意见》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重点,运用和挖掘各级道德模范以及各类先进好人资源,将海西公园建成“好人园”,各乡镇建设“好人广场”,全县各村(社区)张贴“好人榜”,用好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南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意见》具体明确了“灌南好人”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细化了实施步骤。以单位推荐、媒体寻找、群众举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各乡镇、县各单位负责本乡镇、本单位及本系统评选活动的组织发动和筛选推荐工作,做好上报事迹的初审把关。
为确保该项工程的顺利有效推进,我县建立了齐抓共管机制、科学考评机制、宣传报道机制和关爱帮扶机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