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47号
关于灌南县兴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兴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44-01-519456。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宋集村,北陈集镇尹荡村、港嘴村,张店镇腰庄村、小圈村,三口镇何庄村,田楼镇中小企业园,李集乡新民村,百禄镇中小企业园。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总计1.3MW屋顶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及扶贫资金。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