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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6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5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五龙口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五龙口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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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50

关于灌南县五龙口湿地保护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水利局: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五龙口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灌南县五龙口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77-01-520023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境内的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交汇处,距县城北约5公里的五龙口处,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模及内容:改建新张公路新建泰州北路北延扬州北路北延工程;栖息地恢复工程占地约360亩;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驳岸修复工程;堤岸防护林带在湿地恢复区景观林征收区大鱼岛西鱼头区域等临河部分堤岸处种植堤岸防护林防护林带;湿地生态景观林布置在五龙口北侧的盐河两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6258.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426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4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