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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征地拆迁,征收补偿,征收征用土地,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6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5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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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53

关于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70-01-520576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拆迁总户数3000户,项目占地约2368亩,总建筑面积60379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252601.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2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