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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征地拆迁,征收补偿,征收征用土地,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6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5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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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54

关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报来关于灌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70-01-520579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新安镇,具体选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拆迁总户数1670户,项目占地约1681亩,总建筑面积41330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173072.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9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