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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银行,货币(含外汇),信用,审计,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6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5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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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发改投资发201757

于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20724-66-01-51652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661平方米,约合20.5亩,新建1幢商业办公楼及附属裙楼,总建筑面积310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75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为4098平方米,道路、广场及停车坪面积为6430.7平方米,设机动车停车位288个、非机动车位1323个。

项目地址位于灌南县申城名贵苑西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92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杨东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18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5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