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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19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6-23
文号: 灌教发〔2017〕5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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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让全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1日至831日。830日、31日报到,91日正式开学。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科学安排暑期生活

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假期生活。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加强学科统筹,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的作业。开学后,要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认真批改、及时反馈。

暑假前,各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引导家长不要从众攀比,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负担。

各校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教师的培训进修,围绕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等,开展研讨和培训活动,提高项目建设水平。针对薄弱学校、薄弱学科、薄弱环节以及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素养等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三、严守规范办学要求

要严格执行省“五严”、市“六严”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暑假期间,各校要严格落实过程监管,每位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学校及局有关科室要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预警,强化督查,全程管理,杜绝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将教师的承诺书和举报电话公布于校门口醒目位置。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3236135

四、严保暑期安全稳定

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假前,务必要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各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各校的暑期值班安排表请于72日前报局办公室。

五、严控违规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免试入学,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要将招生方案、咨询电话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布,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选拔新生。各高中校和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六、秋季学期有关安排

2017年秋学期开学时,各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等,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并做好迎接县局开学检查工作。另外,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4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26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编制行事历,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灌南县教育局

                            2017622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