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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7-0004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6-26
文号: 灌建发〔2017〕3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了全面贯彻我县“双城同创”精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园林工人业务技能,根据连云港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园林树木养护管理(园林树木修剪)等要求,特举办灌南县住建局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大赛。

关于举办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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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733

关于举办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大赛的通知

县各园林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我县“双城同创”精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园林工人业务技能,根据连云港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园林树木养护管理(园林树木修剪)等要求,特举办灌南县住建局园林绿化修剪技能大赛。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县内园林单位技术工人

二、比赛时间

2017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比赛地点

灌南县泰州路(天桥——来安大道)中分带、新港大道北侧(新东路至新安路)、新莞路(鹏程路至西湖路)。

四、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项目分别为:乔木修剪、灌木及球类修剪、整体修剪三个项目的比赛,参赛选手按照不同比赛内容到达比赛地点并准备相应工具。

五、比赛要求

参赛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参赛任务。评委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要求现场打分,每单项比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附:1、比赛规则

      2、评分标准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9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69印发


比 赛 规 则

1.参加技能比赛选手必须按时到场确认身份。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比赛所用工具单位统一配备。

3.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比赛资格;比赛开始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4.评分标准以修剪结果为主,适当兼顾操作过程。参赛选手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在参赛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评委现场考核,现场公布成绩,选手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评 分 标 准

考号:             

 

评分          项目

评分要素

细则

满分

得分

1

乔木及球类

树冠分枝均衡

目的明确     8

25

 

留枝均衡、无徒长枝、交叉枝   5

 树型饱满无偏冠     12

2

色块修剪

整体情况有无枯死枝

顶部侧面是否平整   10

40

 

杂草、枯死枝清理   5

有无漏修枝条       5

场边处理是否到位   10

 整体效果          10

3

文明操作与

安全

场地清理及

相互配合

场地干净无残留     10

15

 

相邻间平整度      5

4

层次感

层次是否分明

10

10

 

5

工效

是否按时完成

超时扣分

10

10

 

 

 

 

合计

100

 

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