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 卫〔2017〕96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服务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的
通 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开展全县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7月4-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人员
县卫计委组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2)。
三、考核依据和标准
《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方案》(灌卫〔2017〕36号)文件和《灌南县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1.考核乡(镇)卫生院及所辖两个村卫生室(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推荐一个和随机抽取一个之前一直未接受过考核的村,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村在原硕湖乡范围选取)。县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院督导考核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2.考核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并充分利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注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复核真实性。
五、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各项目责任人必须在岗,所有资料当场提供,因人员不在及资料无法当时提供的相关考核指标按零分计算。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时间安排不作更改。
2.考核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对照考核标准,认真考核。本次考核成绩将作为结算上半年公共卫生资金主要依据,并纳入县卫计委年终目标考核成绩。
六、其他事项
车辆由县卫计委统一安排,每天早上7:30在县卫计委门前集中准时出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要求执行接待纪律,高度重视项目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县级完成考核。
附件:1. 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2. 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组人员分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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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工作餐)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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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
堆沟港中心卫生院 |
堆沟港镇第二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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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
田楼镇第二卫生院 |
田楼镇第一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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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
百禄中心卫生院 |
三口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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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
新集镇第一卫生院 |
新集镇第二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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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
张店镇卫生院 |
北陈集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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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汤沟中心卫生院 |
孟兴庄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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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
李集乡卫生院 |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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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
县一院、中医院 |
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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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 |
县医院、仁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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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组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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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
考 核 组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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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杨新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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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 |
郭婵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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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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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昕、贾兴未 荣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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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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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
丁梦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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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 |
刘阿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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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周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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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麻风病患者健康管理 |
浦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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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管理 |
薛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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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 |
陈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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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
朱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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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周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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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 |
尹子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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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妇幼卫生 |
吴津锐 |
领 队:杨 中 组 长:郑学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