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分局、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全县国土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
一、指导思想
建立长效创建机制,实行等级化管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更好地完成建设工作为目标,以激发国土队伍内部活力、预防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为重点,本着“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建立完善国土系统的工作规范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形成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完成。
二、考评奖惩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由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四、考核标准
(一)本着“实事求是、简便易利、操作性强”的原则,按照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考核内容及办法进行考核。
(二)对各部门的考核分值为100分。
五、考核的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季按分值排序公布考核结果并进入法制化管理档案。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先进部门、先进个人评选、奖励的依据。
六、考核等级界定及评定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等级的界定: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分—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奖惩办法
全年考核评比工作结束后,由局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小组提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名单和排位靠后、不合格部门名单并提出奖惩意见,报经局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奖惩。
(一)奖励
对评为创建先进个人、先进部门的奖励:分别奖励现金200元(奖金在本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二)惩罚
1、不合格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为基本合格的科室和国土所纳入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再次考核后仍未进入合格等级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报请上级作出其他处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8日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