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让资金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灌南县财政局从三个方面发力,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一、建章立制,推进扶贫开发制度化。为进一步搞好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我县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灌南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灌南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并已于近期印发到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和县直相关部门。
二、专款专用,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由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三、精准发力,加大政策倾斜。灌南县财政积极创新产业精准扶贫帮扶政策,加大对包括张店镇小圈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李集乡新民村屋顶光伏电站在内的精准扶贫项目的政策性倾斜,为发展农村经济找到新的有力抓手,让贫困群众切身感受到产业扶贫的实际成效,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