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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7-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7-07-04
文号: 灌交〔2017〕8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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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交〔201723号)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夏季和台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季和台汛期,夏季气温高,雷电、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根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县今年夏季极有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季节性交通运输安全问题突出,给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推动。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扎实开展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把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危化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月、道路运输平安年、内河港口专项整治、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继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隐患排查整治。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查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全体员工查隐患、反“三违”,把事故隐患排查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得拖延。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除险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水情、雷电、强风等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夏季和台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情况于628日前书面报局安全办。县局将于7月份,成立综合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夏季和台汛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强化监管确保夏季和台汛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根据夏季和台汛期特点,及时掌握有关气象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高温、洪水、台风、暴雨和强雷电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投入抗险救灾的车、船、通讯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公路部门要加大汛期巡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检查,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与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范保护措施,防止在建工程设施出现滑坡、塌陷等安全事故;要完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预案,组织突击修复水毁公路、桥梁,迅速恢复交通,确保防汛抢险道路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汛期航标、船闸和船闸引航道的安全管理,要提高航道养护质量;精心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做好各项安全物资储备工作;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保证船舶设备性能良好;严格监控沿线航标配布情况,根据水位变化趋势或发现航标移位立即进行调整;加大与辖区临跨河建筑等施工单位的沟通,增加巡航次数,确保航道畅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夏季和汛期安全行车教育,严防营运车辆驾驶员因夏季高温休息不好疲劳驾驶引发各类事故;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有效应对灾害性天气,一旦发生强雷电、洪水、台风等天气,要督促有关企业立即采取停运、停班或绕道行驶等有效措施,同时协调做好灾害性天气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客运站、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汽车客运站加强危险品和发班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要严厉打击各种运输违章、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防范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地方海事部门要从防事故、保畅通工作入手,加大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和重点船舶的监控力度,加强乡镇渡口和船舶的现场安全监管,开展船舶适航检查,在重点航段设立警示标志,维护船舶航行秩序;结合辖区内河交通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防汛抗洪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并计划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汛期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水上航行安全的特点,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通建设和质监部门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防范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作业的危害。重点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中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防范工作,对所有项目建设工地尤其是重点(大)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施工单位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中暑、中毒现象,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确保夏季和汛期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各单位办公机关和窗口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加强夏季和台汛期内部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高峰用电和夏季消防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夏季和台汛期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值守,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制定和完善台汛期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动员,确保物资和装备有效储备,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援。遇突发灾害性天气,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始终坚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一旦发生突发自然灾害或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迅速反应、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2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