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坚定职业理想信念,践行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全县开展“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中,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师德典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促进全县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县拟评选表彰师德先进个人44名,其中,择优推荐上报市教育局表彰师德先进个人10名、师德模范4名。各校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尊重家长,关心集体,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学校、家庭和社区受到广泛好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执着追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4.具有正确的学生观。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师德事迹突出,在全县或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5.具有优秀的工作业绩。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及教研成绩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获得过 “连云港市师德模范”、“连云港市师德标兵”及以上等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凡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灌南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灌教发〔2013〕7号)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推荐。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经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借用人员在现借用单位参加评选。
2.组织评选。县教育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审核,确定30名师德先进个人和推荐上报市教育局表彰的14名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模范人选。如果报市表彰落选,则表彰为县师德先进个人。
3.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在灌南县教育局信息网予以公示,以供监督。获得县级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县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市级师德先进个人或师德模范的教师,县教育局不重复表彰。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灌南县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1份;另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1份。
2.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局组织人事科109室。电子版材料请逐人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师德先进+姓名”命名,最后再建立上层文件夹,以“XX学校师德先进”命名。压缩后发4222502480@qq.com,或U盘拷贝带来。
3.联系电话:0518-83220200
附件1:灌南县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数分配表
附件2:灌南县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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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师德先进个人 |
单位名称 |
师德先进个人 |
|
堆沟港镇中学 |
1 |
六塘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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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队实验学校 |
1 |
李集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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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楼中学 |
1 |
新东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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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茂中学 |
1 |
花园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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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陈集中学 |
1 |
新集小学 |
1 |
|
张店中学 |
1 |
百禄小学 |
1 |
|
大圈实验学校 |
1 |
三口小学 |
1 |
|
汤沟中学 |
1 |
新安镇小学 |
1 |
|
孟兴庄中学 |
1 |
新安小学 |
1 |
|
六塘中学 |
1 |
实验小学 |
1 |
|
李集中学 |
1 |
扬州路实验学校 |
1 |
|
新集中学 |
1 |
逸夫特殊教育学校 |
1 |
|
百禄中学 |
1 |
小红花幼儿园 |
1 |
|
小窑实验学校 |
1 |
机关幼儿园 |
1 |
|
三口中学 |
1 |
灌南高级中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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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实验学校 |
1 |
灌南中等专业学校 |
2 |
|
第四中学 |
1 |
第二中学 |
1 |
|
初级中学 |
1 |
田家炳中学 |
1 |
|
苏州路实验学校 |
1 |
长江路小学 |
1 |
|
实验中学 |
1 |
新知双语学校 |
1 |
|
素质教育基地 |
1 |
光明实验学校 |
1 |
|
堆沟港镇小学 |
1 |
树人实验学校 |
1 |
|
田楼小学 |
1 |
华侨双语学校 |
1 |
|
长茂小学 |
1 |
泽华实验学校 |
1 |
|
北陈集小学 |
1 |
东方双语学校 |
1 |
|
张店小学 |
1 |
中英文实验学校 |
1 |
|
汤沟小学 |
1 |
|
|
|
孟兴庄小学 |
1 |
合计 |
56 |
附件2
灌南县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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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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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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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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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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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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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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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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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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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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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主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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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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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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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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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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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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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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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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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以来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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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 评情况 |
参与测评教师共 人, 同意人 ,同意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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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
事迹 |
(另附材料,此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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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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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2017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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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真实,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
具体事迹另附页。A4纸单面打印,原则上1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