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发〔2017〕10号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内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上班签到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上班签到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溜岗。
二、重申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实行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科室、各办站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委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委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向委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回来及时销假。
三、继续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周报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周报制度,围绕上下班纪律执行、公务接待、租用车辆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每周五前上报本单位周报表,周报表需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四、重申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要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首位咨询、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解答、热情服务、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所诉求事项;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单位工作质量和工作秩序,给行为对象或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责任落实。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目标,要明确重点举措,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问责,坚决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激励好作为。
六、工作时间不得串岗闲聊、干扰他人、大声喧哗、打牌、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玩游戏、摇微信、下棋、干私活等,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严禁酒后执行公务。
七、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各种文件、资料等要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办公耗材,注重节电、节水,养成一种良好的节俭习惯。
八、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委纪检监察室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监察,对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委系统进行通报。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事人年底绩效工资3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因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被市县检查部门发现并被通报批评的,扣除当事人全年绩效工资。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