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农发〔2017〕52号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灌南县委《中共灌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五类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通知》(灌办发〔2017〕20号)要求,制定我委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问题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专项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涉农政策落实、涉农项目管理、涉农资金使用等环节为重点,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强农富民为目标,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等方式,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相关问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问题。1、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是在检查项目申报、资金是否到位,分配、管理及使用方面是否规范等问题;2、个人或集体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侵占、索贿受贿、谋取私利等问题;3、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等问题;4、项目申报弄虚作假,违规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5、违规截留、挪用、冒领、私分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份开始至2017年11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4月至5月)
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照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涉农政策落实、涉农项目管理、涉农资金使用中的存在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9月)
我委将围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问题,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条抓块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再查再纠,疑难复杂问题要直接查办。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双进双促”强县富民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党性党风党纪相关专题教育延伸到基层,筑牢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1月)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年底将组织对项目实施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我委是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建立健全专项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监督检查上坚持“五查五问”,一查工作部署情况,问领导是否重视;二查自查自纠情况,问是否查纠到位;三查整治开展情况,问是否深入细致;四查问题整改情况,问是否整改到位;五查执纪问责情况,问是否追究到位。
(三)强化查处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引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批评教育,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取得处理效果的最大化。要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示警,增强震慑。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