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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7-0002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7-07-11
文号: 灌农发〔2017〕6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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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农发〔201760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  纪律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上班签到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溜岗。委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上班时间检查不在岗而未请假的,按缺勤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实行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科室、各办站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委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委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下干部职工向委分管领导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回来及时销假。

三、严明工作纪律。遵守办公秩序,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摇微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扎堆聊天;严格遵守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接待服务对象要使用文明用语,坚决杜绝“生、冷、硬、横”行为,树立文明办公的良好形象。

四、继续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周报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周报制度,围绕上下班纪律执行、公务接待、租用车辆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每周五前上报本单位周报表,周报表需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五、建立机关作风建设与目标考核相挂钩机制。年内个人或单位被市县检查单位通报批评的,扣除部分年度目标考核奖,造成一定影响的,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同时,一律追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实行同奖同罚。

六、实施纪检监察制度。委纪检监察室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强监督监察,对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委系统进行通报。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事人年底绩效工资3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因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被市县检查部门发现并被通报批评的,扣除当事人全年绩效工资。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