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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95/2017-00129 信息分类: 其他, 工业、交通,征地拆迁,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7-19
文号: 灌发改投资发〔2017〕8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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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投资发201782

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54-01-529698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县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具体地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为长1772.138米,红线宽度40米的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老旧道路拆除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及交通组织与设施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496.1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4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