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发〔2017〕82号
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7-320724-54-01-529698。
三、项目位于灌南县县城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具体地址由规划部门确定。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为长1772.138米,红线宽度40米的新莞路(新港大道-人民东路)改建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老旧道路拆除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及交通组织与设施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496.1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取得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书面意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待项目手续齐备、条件成熟后,按照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