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交传〔2017〕188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安〔2017〕16号)和市交通局《关于开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交〔2017〕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7月份起至10月份底,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的部署要求,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持续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行业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隐患整改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城市客运、渡口渡船、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安保、航道船闸、内河港口码头和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以及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监管方面。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行动方案;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2)企业责任方面。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
(三)检查重点
1.公路部门。(1)实施并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整治情况;(2)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监测等桥隧运行安全检查情况;(3)干线公路搭接道口设置、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急弯、陡坡、平交道口、临河路段、集镇段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视距情况;(4)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各项目部、监理组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保障体系和日常安全管理台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涉路施工作业许可行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6)基层单位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车辆引导、停放管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情况,对加油(气)站点等部位的监管情况。
2.航道部门。(1)对船艇及航标、标志标牌等航道助航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情况;(2)船艇消防、救生器材配备、管理情况;(3)航道巡航计划开展情况,通航的碍航物清除情况,检查临、跨、穿越航道的工程建设情况,制止、处理违反航道法规的行为;(4)船闸闸阀门、机电设备、信息化设备、助航设施及土建设施等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情况;(5)危险品船舶单独放行及过闸时管理、调度情况,引航道船舶停靠管理秩序情况,普通船舶和危险品船舶不得混停;(6)船舶过闸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通闸和套闸运行时,危险品船、普通单机船和船队停靠、排档、调度、船舶进出闸安全管理。(7)整治超范围经营、内河重点水域码头“未批先建”和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运行情况;(8)内河港口码头安全设备设施、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9)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理清安全监管职责;(10)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装卸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3.运管部门。(1)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营运车辆警示标志、行车安全卡、安全防护、应急设备等配备情况(2)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站为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情况;(3)是否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夜间山区公路客运班是否开展安全评估;(4)包车客运企业网上业务申请程序执行情况,包车实际运行线路与审批的一致性情况;(5)道路客运站实名制、“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6)城市公交、场站交通设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情况,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填报情况;(8)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违章行为处理情况。
4.地方海事部门。(1)水路客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核情况;(2)客运船舶公司、水路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航管理规定执行情况;(3)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通航水域内非法彩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4)《内河渡口渡船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渡船船体及其标志状况和船员适任状况,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非法渡运情况;(5)《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实施情况,旅游客船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通航水域旅游航线核准和非通航水域旅游项目备案情况;(6)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和船舶签证情况,运载危化品船舶的安全设施情况,对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和安全检查情况;(7)水上水下活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航安全警示标志、灯光信号的设立情况,安全及防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海事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和监管履职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和交通质监部门。(1)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检查情况;(2)施工驻地社会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的监督检查情况;(3)防坍塌、防坠落措施制定落实情况;(4)施工现场排水设施情况和边坡基坑支护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5)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建设情况;(6)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6.办公机关和窗口单位。重点检查夏季和台汛期内部安全管理,尤其是高峰用电和夏季消防管理情况。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县、本行业领域实际,负责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对大检查进行指导和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
(二)企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大检查计划,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涉及重大隐患一并报送安监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单位。所有交通运输企业组织自查自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中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单位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对事故多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反复检查。县局将组织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交叉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的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要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作为政治责任和重大任务,制定并落实大检查工作方案,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法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信息,7月27日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9月30日报送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10月27日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县局安全办。
联系人:郑勇,电话:83219239,电子邮箱:26911302@qq.com。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5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