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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7-0005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7-31
文号: 灌建发〔2017〕4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7〕48号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各相关单位: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安〔2017〕16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安〔2017〕7号的部署要求,…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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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748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安〔201716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安〔20177号的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落实各项责任,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情绪,坚决堵塞各种漏洞,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活动。坚持企业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典型引导与揭短亮丑相结合,深入查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施工安全隐患,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全县建筑市场安全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工作重点

(一)高温期间防暑降温措施。施工现场要重点做到:一是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并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对务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记录档案并书面告知务工人员;三是要根据高温天气预报,调整作业时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四是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应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确保饮食卫生防疫工作到位,及时提供足够防暑降温食品和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控,做好传染病、食物中毒等防范措施;五是要加强作业人员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使其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六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二)雨汛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大汛期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控及检查:一是施工现场排水。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等,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观察边坡有无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三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恶劣天气时,停止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除作业,恶劣天气后,检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是否摇晃、变形,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并及时处理。四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五是施工临时用电。确保各种电气设备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防雨措施可靠,确保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六是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安全可靠,避开滑坡、坍塌等灾害地段,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大风和大雨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组织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宣贯培训,要根据规范技术要求,在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编制、改善高处作业环境、安全专项费用提取使用、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强化高处作业技能培训和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上下功夫,严格做到施工全过程防护到位。检查组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

(四)危大工程五个环节监督管理。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1739号),在对危大工程监管时,要突出重点,坚守五个环节的严格管控措施,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检查组要根据《2017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793 号)要求,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应采用阻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畅通;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检查组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防火方案编制、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灭火器和临时消防给水配备、生活区防火措施、防火应急救援和消防疏散等情况。

(六)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情况,围挡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是否实施硬化处理,所有车辆出入口是否设置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冲洗。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土方或建筑垃圾堆放及覆盖是否符合要求。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是否到位。

四、时序安排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施工企业于8月底将自查表报送住建局安监站。

(二)检查督查阶段(8-9月中旬)。住建局将组织相应人员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检查组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督促各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单位同志为成员的县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

(二)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要对违法违规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并对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住建局将违法违规事实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于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事故处置能力。各施工单位要完善防汛、防火、防中暑、防中毒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的应急物资、器材和责任人,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恶劣天气情况时,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险情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确保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准备到位、预防到位、保障到位。确保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播发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大检查,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附件:灌南县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31


附件

灌南县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自查表

工程名称:                                          填报时间: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1

违法违规情况

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是否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工人上岗前是否经安全教育并教育合格;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情况。

 

2

临时用电

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生活用电情况。

 

3

安全防护

设施

是否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4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情况;

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起重机械检测后使用超过一年的应重新检测。

 

5

施工机具

各类施工机具的查验情况。

 

6

深基坑

基坑支护、开挖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基坑支护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7

脚手架

脚手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验收合格手续和现场安全使用,重点包括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情况,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端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情况;连墙件设置情况;架体间隔离措施情况;

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

 

8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手续。

 

9

起重吊装

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及验收合格手续;

起重设备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10

消防安全

是否建立消防组织、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是否具有消防总平面图;

是否具有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

是否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11

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

是否制定并落实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连续、封闭的实体围挡(主城区工程不低于2.5米),实行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覆盖密闭;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是否进行硬化;

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排水沟和二级沉淀池,并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

 

12

 

自查结果:

  

日期:             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签字: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7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