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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594/2017-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水利、水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7-31
文号: 新政发〔2017〕4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调整 新集镇 河道管理 “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关于调整新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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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742

关于调整新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实现河道资源长效管理、长期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18)及《连云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1745)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祝银伟  镇长

副组长:王杰生  副镇长

  员:孔繁全  派出所长  孙步喜  财政所长

        谢文伟  土地所长  张佩利  农经站长

        刘金平  城建所长  程志国  水利站长

        王永杰  农技站长  孙从岭  农护办主任

        王月飞  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既镇“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新集水利站,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统筹协调、协查通报、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程志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王永杰、孙从岭同志担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7717

灌南县新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