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临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夏季安全生产
百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港产业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7日全省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临港产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2017年7月17日
临港产业区夏季安全生产
百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主题,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部位和环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模式转变,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市“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执法重点
围绕事故防控,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精准执法。
(一)水上交通。加强船舶靠泊、码头作业、船舶修造、船舶下水等重点安全监管,推进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等情况。
(二)有限空间。有(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未对有(受)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修订发布;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未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审批,未按要求填写作业审批票证。
(四)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企业应急设施设备不完好、装备器材、应急物资、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应急标志标识不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不畅通。
(五)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从事作业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六)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未实现有效接地的,临时用电未按危险作业管理的,移动电器使用过程中未采取“一机、一闸、一线、一保护”措施的。特别针对夏季雷雨季节气候特点,重点预警。
三、工作步骤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从2017年7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及时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自查自纠并整改。
(二)集中执法检查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中旬)。自7月至9月期间,临港产业区安监分局将进行常规安全巡查和夏季安全工作大检查,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惩治到位、教育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开展好典型案例曝光、检查督导等,将本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下旬)。认真总结百日执法行动,分析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推进建章立制,固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向深入。
四、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庆霹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志成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树青 管委会安监分局局长
李 岩 管委会安监分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青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二)抓住关键,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对符合“四个一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对百日专项行动应付了事,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刚性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查改结合,着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反复性、区域性和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究此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县安委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事故要约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