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北政发〔2017〕24号
关于调整北陈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实现河道资源长效管理、长期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18号)及《连云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北陈集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 军
副组长:王冬梅
成 员:唐凌云 刘军红 姜 勇 吴 莉
嵇友仕 王洪林 张永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统筹协调、协查通报、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嵇友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行更替。
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