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upload/201708/09/003526802422198.doc
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
特此批复。
索 引 号: | 014308946/2017-00029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批复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09 |
文号: | 灌民发〔2017〕63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特此批复。 |
连云港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upload/201708/09/003526802422198.doc
你公司报来的《灌南县地名命名审批表》已收悉,根据《灌南县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审核,符合命名规定。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