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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7-00048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税务,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7-08-14
文号: 连国税党组发〔2017〕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经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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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分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2017年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经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2017年5月18日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

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2017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国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我市“两聚一高”奋斗目标,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连云港市国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为主线,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连云港国税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学早学深,学细学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发展理念教育。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开展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和落实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对县(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派员指导,对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三类培训班,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开展党的发展理念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固化学习型党组织做法经验,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放大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情况交流、落实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等形式,加强督查服务,增强中心组学习的有效性。

2.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专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迅速转发会议文件精神等形式,精心组织学习宣讲,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借助内网、指尖上的微支部、简报等载体,深入开展专题解读,扩大学习覆盖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全市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的政治理论武装。一是组织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深入挖掘学教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借鉴,以点带面共同提高;对学习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加以警戒,不走弯路。真正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真正把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转化到工作实践中去,使学习教育更加深入、更有质量。二是落实好问题整改。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问题导向、刚性整改、高效推进,紧密衔接深化整改的各项措施,以解决问题的成效、转变作风的成效、促进发展的成效取信于群众和纳税人。三是统筹好学教衔接。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起来,环环相扣、步步跟进,始终紧跟形势发展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做好税收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推动党建工作的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构建“五位一体”党建工作新格局。

4.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党在基层的组织基础。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大厦作为最根本的任务,抓好思想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建设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质量,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二是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各年龄段、各职级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三是加强党员组织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将分析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肃组织纪律,及时、稳妥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建立党员信息库,提高党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5.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之基。进一步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着力完善和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党建办)推进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下《连云港国税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试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督查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在正风反腐、选人用人、源头治理、巡视整改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局内各单位和下级党组落实责任情况汇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总局、省局党组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6.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本机关、本系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总局、省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修订“两个责任”清单,把各个方面的职责定准、压实,把责任和要求融入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使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落实到位,防止“责任空转”。

7.加强协同共治,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统筹安排督查督办、督察内审、巡视(巡察)、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等部门的内部监督,监督工作统筹研究部署、监督力量统筹安排使用、监督事项统筹开展进行、监督成果统筹共享共用,既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又资源共享、相辅相成。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纪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舆情处置、信访办理、纪律审查方面,要积极争取指导和帮助。

8.强化问责追究,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和总局、省局实施办法,突出问责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问责。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盘点问责情况,逐级报告,及时曝光典型问题,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9.优化考核指标,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科学编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做到指标可控可考、程序简便易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实施好对各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绩效考核,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激励先进、倒逼落后,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促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中的指挥棒作用。

10.扎实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做好20162017年度市县级国税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省、市局派出督导组参加部分市、县(区)局述职评议会议,加强工作指导,促进规范开展。同时,借鉴2016年经验,逐步扩大述职范围,客观评价履职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改进。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健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三、坚持示范引领、放大效应,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11.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实现基层党组织对税务分局的全覆盖。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制度,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机关内设机构(含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功能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建立支部工作台账,促进规范管理。

12.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根据省、市局党建示范点建设方案,按照一年争示范、两年部分达标、三年全面达标的分步走策略,深入开展省、市局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验收工作。更新传统机关党务理念,强化党建工作统领意识,积极开展市局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履职水平,以机关工作的实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积极争创总局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选择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向上推荐,经过重点培育、集中做强,在更高平台上放大示范效应,推动连云港国税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再上新台阶。

13.进一步壮大国税系统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改善结构,提升素质,各级国税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比例不低于机关干部人数的2%。建立党务干部骨干人才库,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强培养锻炼。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开展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

14.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帮助建立健全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督促检查,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5.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不按期换届、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等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完善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等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纪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16.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问题整改。建立完善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指导。

17.开展好组织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各级国税机关积极采取现场观摩、交流展示、案例汇编等形式,宣传推广运用严格组织生活工作法,进一步探索具有国税系统特点的组织生活形式。

18.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引领,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基础,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强化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把政治理论学习与知识更新、业务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学习形式,把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与邀请专家学者培训辅导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把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与中心组发言、专题讨论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在党支部学习方面,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学习的计划指导,强化监督检查。

19.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守制度规定的思想自觉。市局适时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重点对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延伸抽查基层支部党建工作。

五、坚持抓早抓细、抓常抓长,进一步推进系统作风建设

2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他配套措施的落实,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党组对近年来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根据中央精神加以修订完善。

21.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文件、简报、会议精简活动,进一步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既紧盯社会和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纳税人吃请、出入私人会所、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又坚决整治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问题;既紧盯“穿隐身衣”“玩障眼法”“打擦边球”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又坚决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显性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社会监督渠道,加大典型案例点名通报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22.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开展税情调查活动。市局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1个月,走访联系点不少于2个,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不少于4次。各级国税机关建立和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大兴为民服务之风,开展“办税大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弘扬“知难而进、坚守使命、追求卓越”的营改增精神,凝聚改革攻坚、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大兴崇善尚廉之风,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培育良好家风。

23.认真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深入细致开展巡察、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抓在日常、抓到一线,紧盯“四风”隐身变异等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突出文化引领,引导党员干部建设好家风、涵养好作风,让“修德齐家”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群众反映,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大力宣传国税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成效。

24.努力提升政治巡察质效。突出政治定位,全面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充分发挥利器作用。全面开启新一轮巡察工作,以五年为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2017年,市局党组对下巡察单位数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应包括1个县级局党组。做好上级巡视准备及配合工作,深入查找薄弱环节,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前期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构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巡视巡察规范年”建设活动,健全工作规范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巡察工作提供制度和人才保障。

六、坚持廉字当头、纪律为先,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5.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要落实好总局、省局党组关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照14种“红脸出汗”情形,对有苗头性问题或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或诫勉谈话,对与组织掌握情况不一致的,要进一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充分体现监督严肃性。要突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努力不让明明第一种形态就能处理的问题,发展演变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最大限度关爱保护干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加强和规范执纪审查。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6.健全“四道防线”,筑牢廉洁从税屏障。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四道防线”建设,在完善流程、实时纠错、强化核查、追究问责上下功夫,推动内控机制“朝深里做、朝宽处拓”。按照总局要求,督察内审部门要做好内控机制建设职责的承接工作,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征管、纳服、财务等方面专项制度建设。落实好省局自行开发8个应用软件的内控功能优化工作,把防控机制固化到具体流程之中,切实强化业务内生制约。依托综合监督平台加强网上巡查,突出重大税收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的贯彻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和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以及风险应对、发票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定期开展风险扫描,及时提醒纠错,提升纠错质效。运用督查督办、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干部监督等手段,深入核查各类问题,查清源头、查清原因、查清责任。发挥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关口前移的作用,对移送司法的所有案件必须深入分析、逐一把关。强化问责,对轻微过错,要及时批评教育;对一般的执法过错和工作失误,要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对严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作出党政纪处理,维护问责严肃性。

27.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落实中央“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双重领导,纪律审查工作以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本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提名和考察以上一级纪检组会同人事部门为主。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领会“三转”精神实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履行职责,不缺位、不越位,强化自我约束,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审查纪律,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七、坚持正面引导、人文关怀,进一步凝聚国税发展正能量

28.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中央及总局、省局党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意见,积极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方法,广泛开展道德讲堂、税务大讲堂、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革命传统教育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交流推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做法。

29.大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具有时代特色、行业特点和引领激励作用的国税精神,努力形成全体国税干部职工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文明家庭建设,继续在全系统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广泛开展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文学作品展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好国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之窗等平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0.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优化完善运行职能,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国税干部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业务竞赛、技能比武、志愿服务等活动,打造有机融合、创新发展的群团工作新格局。

八、坚持创新实干、奉献社会,进一步提升国税新形象

31.努力取得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果。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夯实创建成果。积极组织参与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2017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等评选表彰。继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道德建设、城乡结对、青年志愿者和学雷锋等公益活动,激励广大国税干部人人争先进、个个创一流。

32.大力开展树立宣传先进典型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总结宣传各类先进典型,通过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凝聚正能量,激发新活力。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组织评选全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争创活动激活党员身份意识,强化支部书记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3.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通过健全行为规范、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实践养成、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34.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双进双促”活动,继续积极协调并认真落实扶贫工作任务,在扶贫项目的前期确定、扶贫资金保障、扶贫项目推进落实等方面做好协调和统筹等工作,确保扶贫任务的完成。积极开展与贫困地区党组织联学联建等活动,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继续开展与社区共建工作,关怀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教育处承办办公室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