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海渔发〔2017〕68号
2017年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预决算
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根据预决算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依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促改革。
(二)内容真实易懂。内容全面完整、具体明确;文字说明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方便公众信息获取与理解。
(三)落实责任主体。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主体。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三)公开方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四)公开内容。
1.公开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
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2.公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及分配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根据财政批复部门的预算数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3.县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4.公开2016年县级部门决算。
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8月22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