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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7-00050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税务,决定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7-08-29
文号: 连国税函〔2017〕6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连国税函〔2017〕60号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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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连国税函〔201760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及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争创法治税务、纳税服务、风险应对三个示范基地、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税收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扎实的“引与导”“鼓与呼”“调与研”,写出了一批有温度、有宽度、有高度的信息、宣传、科研文章,先后被上级政务信息部门采用340条(篇),市级以上宣传媒体刊用325篇,省局《江苏国税调研》《中国税务·江苏专栏》选用19篇,均超过了上年的实绩。其中,政务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3条(篇),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2条(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报刊采用1篇;税收科调研论文被《中国税务·江苏专栏》评为一等奖的1篇,并受到省局主要领导批示;承担省局重点课题3项,均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2篇分获省局课题研究二、三等奖。按照《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政务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等三个考核办法,评选出赣榆区国家税务局等三类18家先进单位和刘同业等21名先进工作者。

为弘扬先进精神、激发工作斗志,决定对全系统2016年度信息、宣传和科调研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再创佳绩。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政务信息、宣传、科调研工作者要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和科调研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我市国税系统信息、宣传和科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信息宣传和科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信息宣传和科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获得省局等单位

表彰的先进个人名单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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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承办      办公室20176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