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09] 41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的
通 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灌南县安委会【2009】8号文、灌南县安委会办公室【2009】30号文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将于9月5日—9月28日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实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国60周年庆典为契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对我镇辖区内不符合安全标准、三无车辆、超载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坚决予以取缔。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校车和非专用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6日到9日)各中小学、幼儿园、村委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上报汇总(9月10日到15日)各村委会以组为单位逐一排查登记,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安监所负责分类汇总。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16日到25日)镇安委会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及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9月26到28日)安委会负责专项行动总结并上报县安委会。
五、工作措施
1、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为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不断掀起集中整治高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星(镇长 )
副组长:周 军(副镇长 )
成 员:陆 晓(派出所所长 )
朱建华(交警三中队队长)
常才青(安监所所长)
李 展(中学校长)
陈涛清(小学校长)
希各村、各单位通力合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