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892X/2017-0022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8-31
文号: 灌教发〔2017〕7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学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教职工的校园安全管理意识,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教师节期间,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类型与名额…

县教育局关于评选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教职工的校园安全管理意识,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教师节期间,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与名额

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30名。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预案齐全;

2.校园安全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资金投入到位,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3.日常安全管理到位,定期排查整治隐患,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及时完成工作部署,校园消防、宿舍、饮食卫生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安全教育和宣传到位,安全教育制度化,安全演练效果明显,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校园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5.安全档案规范齐全,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各类台账完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意识较强,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执行本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3.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忠实履行职守,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责,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业绩突出。

4.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5.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创新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6.坚持原则,对忽视、漠视安全行为敢于抵制,自觉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和安全。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组织上报,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须经单位或个人申报、群众测评、单位推荐、公示后方可上报。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做到“三个公开”,即公开表彰类型和名额,公开评选推荐程序,公开评选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局评审小组根据评比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对象。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对照评优条件,积极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要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发现虚假材料,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于95日前报局安稳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7828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828日印


附件1

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先进集体申报表

学校

校长

主要事迹:

局安

稳办

意见

     

     

        

         

教育局

     

          

          

附件2

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先进个人申报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职务

职称

任教学科

个人工作简历

主要

工作实绩

(可另附页)

单位

意见

                     

                       

主管

部门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