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灌南县残联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
3,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残联本级共计 1 家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一)嘉道理项目。完成中国残联/嘉道理慈善基金会社区康复合作项目末期工作任务,顺利通过6-8月份项目评估验收。20个康复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对全县230名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全纳教育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对5所试点小学(张店小学、三口小学、五队小学、新东小学和新安小学)开展全纳教育工作,举办残健融合活动2期,对44户重度残疾儿童家庭开展非正规教育工作,完成鼓励入学残疾儿童60名。举办基本生计技能初级培训班3期,培训残疾人150名,对10个生计支持自助小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发挥《灌南日报》专栏平台作用,“嘉道理项目在灌南”报道项目工作动态6期以上,“别样天空一样蓝”报道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典型4期以上;协调县电视台《边看边说》栏目报道项目活动2期;印发嘉道理项目知识普及宣传材料6000份。选拔有艺体才能的残疾人,举办全县残疾人文体活动2期。
(二)0-6岁残疾儿童康复。建立健全0-6岁残疾儿童筛查工作规范,将所有0-6岁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康复时间、提升康复质量;建立各类残疾儿童康复专家指导组,实施定期评审制度;制定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质量标准和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审标准,明确购买服务标准和流程;对现有定点机构实施重新审核登记,对服务流程、康复效果、经费结算实施有效管理;制定免费康复项目和经费标准,在省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自费康复项目的监控管理,履行报批手续,杜绝乱收费现象;参加7-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试点工作。
(三)三助一给。做好假肢安装、成人助听器需求摸底、登记工作,完成假肢体安装20例,配发成人助听器5例。3月中旬会同县医院眼科开展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全年实施免费手术200例。会同民政、财政、卫生、人社部门对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普查确认,制定规范流程,在现有补贴及省补助基础上,补足配套经费,在医疗定点单位实施诊疗、药品发放一站式服务,全年完成精神残疾人免费给药服务200例。
(四)辅具适配。加强县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省残联第六期辅具适配任务。
(五)残疾预防。结合我县致残的高危因素,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残疾预防研究,开发残疾预防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媒体广播、集市等进行有效宣传。
(六)残疾儿童康教结合。协调教育部门和普通学校招收康复效果好的残疾儿童入学;协调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龄重度肢体、重度智力、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入学;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和实施远程教育;探索建立康复训练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制。
二、残疾人就业培训及扶贫工作
(一)社会保障。使用省残联统一的《残疾人专项补贴发放证》,全面落实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补贴金、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等惠残政策。做好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批发放工作。
(二)技能培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残疾人500名,其中创业培训30名。输送11名盲人参加市残联组织的按摩及电脑培训,选拔残疾人技能选手参加省市残联组织的各类竞赛。
(三)就业指导。开展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工作,及时更新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综合业务系统数据。举办企业雇主培训班1期。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举办专场招聘会1期,推荐30名残疾人就业。组织5名专职委员参加中国残联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
(四)扶贫工作。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对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达1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创业补助。建立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2家,推荐符合条件的扶贫基地参加省星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评选。做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发放工作。
(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联合地税部门向用工单位下发年审通知,使用省残联就业年审系统开展年审工作,企业参审率达20%,全年征收保障金400万元。向企业发放安置残疾人就业倡议书2000份,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建立用工需求登记制度。
(六)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托养机构运行管理和考评机制,对符合服务补贴条件的托养机构发放托养服务补贴。举办县级托养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1期。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年托养残疾人100人次。乡镇托养机构正常运行,打造新安镇、新集镇乡镇托养示范机构。新增苏馨家园劳动项目2个。
三、信访、组织建设及维权工作
(一)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创新残疾人社会管理与服务机制。规范选聘、管理、考核制度,配齐配强239名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员。
(二)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全面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助残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做好无障碍设施监督和改造工作。
(三)做好残疾人信访稳定工作。各乡镇要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做好群众来访记录,了解信访动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严格标准,规范评定残疾等级,残疾人证发放公开、透明、公正,做好持证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工作。
(五)认真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发放工作零误差。
四、宣传文体工作
(一)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围绕重点残疾人工作开展专题报道;在肢残人活动日、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开展辅具捐赠、咨询义诊等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反就业歧视、营造人道主义氛围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全年举办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发表县级以上媒体文章不少于50篇(含调研文章4篇)。
(二)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机构、进协会工作;开展1次“残疾人文化周”活动,鼓励优秀文艺节目下基层巡演;加强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加强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育管理;组织开展1次“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和“自强健身示范点”创建工作;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残疾人运动会。
(三)加强志愿者助残服务。做好助残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全县志愿者不少于200人,各乡镇不少于10人。打造“学雷锋志愿服务阳光行动”品牌,组织助残活动不少于4次。利用和开发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残疾人福利基金,创新募捐途径,积极探索公众募捐、网络募捐方式。
五、档案及信息化工作
(一)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职档案员,将残疾人工作业务档案有效整合,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库。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有效利用全省残疾人口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系统,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实现数据实时更新,推行实名制业务统计,逐步推进残疾人业务网上办理。
六、其他基础性工作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固服务之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加强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做好脱贫帮扶工作,按照小康办工作要求,继续与结对村贫困家庭帮扶对接,落实脱贫项目,争取帮扶资金,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权力阳光”。
(五)秸秆禁烧、环境整治、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常规工作,在县级检查中全面达标。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灌南县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残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残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594.4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91.54 万元,增长 44.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594.4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594.44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491.54万元,增长 44.6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1594.44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77.4 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事业。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492.3 万元,增长(减少)45.4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6.94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84 万元,增长(减少)36.1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其他支出(类)支出 10.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事业。与上年相比减少2.6 万元,减少20.5 %。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
3.结余分配 0 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本年收入合计159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本年支出合计159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4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4..4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1.54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残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159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91.54 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1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6.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8.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10.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11.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12.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13.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二)其他支出(类)
1.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年初预算为 22.95 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中。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 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4.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5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1.54万元,增长44.6 %。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1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4.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5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1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1.2 %;公务接待费支出 4.9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8.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2.14 万元,完成预算的151%,比上年决算增加4.14万元,主要原因为下乡调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调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下乡调查。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辆。
3.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64%,比上年决算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市来人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695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业务指导。
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 %,比上年决算减少 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个,参加会议1200人次。主要为召开残疾人培训学习。
残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7.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7 %,比上年决算减少43.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256人次。主要为培训技能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残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2.9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2.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决算22.95万元,主要是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