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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7-00060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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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国土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收入决算表三、 支出决算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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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国土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土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  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等。

6、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国土资源局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本级及下属灌南县执法大队、灌南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灌南县乡镇土地所,共计  5家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培育与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对外合作区块审核;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9、根据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县测绘工作的行政、措施,强化全县测绘宏观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测绘市场和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市测绘计量工作。

第二部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4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84.93万元,增长    35.97%。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5.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9361.70万元,农林水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848.6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40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3.13万元。

(一)收入总计24417.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417.4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784.93万元,增长35.98%。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24417.4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5.8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35.84万元,减少45.91%。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571.4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与上年相比增加9361.70万元,增长43.40%。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土部及省厅要求,棚户区改造拆迁、征地费用增大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243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营、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奖励、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经费、增加挂钩项目规划设计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404.56万元,增长16.62%。主要原因是追加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奖励资金,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6.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1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5.结余分配0.0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2441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17.4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2441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12万元,占9.07%;项目支出22202.34万元,占90.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4417.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84.93万元,增长35.98%。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2441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84.93万元,增长35.98%。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06.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4.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1136.2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5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38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18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3.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90.43万元,支出决算为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

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6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棚户区改造等费用加大。

2.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

3.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0.08万元,支出主要原因是追加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资金,追加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资金。

4. 土地整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7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追加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奖励资金。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

2.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98.94万元,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拨付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工程奖励资金。

3.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8.5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增加挂钩项目规划设计等费用,拨付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5.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5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69.75万元,减少93.80%。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6.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奖励资金,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1.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0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88%;公务接待费支出37.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4.76万元,完成预算的86.90%,比上年决算减少55.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油、维修、保险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0%,比上年决算增加15.2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减挂钩等为县申请建设用地而产生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厅卫片检查、执法巡查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00批次,540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厅卫片检查、执法巡查。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00万元。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1571.43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1571.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6718.45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县征地、拆迁、补助农民社保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730.08万元,主要是用于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资金,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3122.90万元,主要是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奖励资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79万元,比2015年减少339.61万元,降低207.34 %。主要原因是:无纸化办公;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其中:办公费与去年相比减少99.46万元,印刷费与去年相比减少26.16万元,手续费与去年相比增加0.30万元,水费与去年相比增加5.69万元,电费与去年相比增加7.84万元,邮电费与去年相比减少27.48万元,差旅费与去年相比减少23.30万元,维修(护)费与去年相比减少51.13万元,培训费与去年相比减少6.4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相比减少1.39万元,专用材料费与去年相比减少42.63万元,工会经费与去年相比增加3.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与去年相比减少7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8.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2.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