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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7-00045 信息分类: 其他,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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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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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措施;制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公路、航道、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航道标志、标线、航标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3、负责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站疏运、搬运装卸、港口码头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车辆技术与检测、船舶修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维护全县公路、水路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客货运输和紧急运输等工作。

4、负责全县内河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及内河水上交通行政处理和处罚。

5、负责全县公路运政、路政和水路航政管理。

6、负责全县铁路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灌南县交通运输局、灌南县公路管理站、灌南县航道管理站、灌南县超限检测站、灌南县渡口管理所、灌南县铁路办、灌南县运输管理所(含运政稽查大队)、灌南县乡镇综合交管所(含5个交通综合管理所)等七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交通重点工程进展迅猛。204国道改扩建工程全线路基贯通,老路段完成沥青面层摊铺,新路段基本完成水稳碎石基层施工;新沂河大桥主体完成,确保年底实现基本通车,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民生大桥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桥梁的全部基础及下部结构、上部的梁跨结构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附属结构和道路接线的施工,已完成建设总投入3350万元,确保明年元月18日前建成通车百花大桥西侧连接线正在推进管涵和灰土施工;张湾大桥西侧连接线已建成通车,东侧连接线已实现半幅贯通,另外半幅已完成灰土工程量80%,正在进行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确保年底前建成通车。2016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花新线、闸复线等部分项目已提前完成,将于年底前全部建成通车。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中心灌南基地项目已立项,征地已完成,前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45米趸船已安装就绪。积极配合省市做好灌河航道整治前期工作;连盐铁路、连镇铁路实现无障碍施工,县政府与连汽公司已签订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协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二)行业监管水平更上台阶。联合公安部门形成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超限治理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共办理运输违章案件375件,查处无证营运“黑车”80辆,实施行政处罚122万元,查处超限运输车辆349辆,其中超百吨以上112辆,卸驳载超限货物1.3万吨,罚没款收入177万元。加强公路、航道管养,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加强航道、渡口渡船和港口的安全监管,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各交通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拓展县内外市场。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积极开展融资工作,完成融资额2.1亿元。在县政府牵头下,圆满完成城区公交1、2路公司化改造,社会反映较好,群众普遍满意。

(三)安全信访工作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系统共组织各类检查6000余人次,排查一般隐患512起,重大隐患1起,整改率100%;圆满完成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运输保障任务,2016年春运期间,完成客运量71.04万人次,未发生1起因管理不善引起的重特大事故。积极创新信访机制,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化解信访积案。今年以来,共接待信访群众30余批60余人次,按时答复办结市局转交信访5件,局领导包案12件,结案12件,息访12件。全系统未发生一起去京到省上访事件,信访稳定总体态势良好。

(四)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深入。积极开展“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创建和“安康杯”竞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注册成立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活动10余次;局机关、公路站和航道局获得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公路站还顺利通过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复核。组织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向困难职工和贫困户发放慰问金12万元;今年以来,共受理96196交通服务热线186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225件、书记县长信箱、海西会客厅、灌南吧等网络舆情25件。各类媒体上稿2400余篇,处于市县前列,展示了良好的交通部门形象。

(五)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通过每周六早会集中学习、固定学习日等多种载体,以及邀请领导、专家授课,组织观看教育片、赴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增强预防和抵制腐败的能力。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全系统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按照上级部署,全面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专题党课和动员部署会议,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各下属单位活动全面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收到县督导组和省检查组的好评,并在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实现活动开展与交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第二部分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1706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50964.08万元,减少298%。主要原因是2015年县政府注资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拨付土地出让金等。

(二)支出总计17067.5  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6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964.08万元,减少29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496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欠乡镇积土、下水道、户前路等工程款。

3.农林水事务支出580万元,主要是镇村公交经营性亏损补贴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1080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机关、及6家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专项支出包括交通运政执法装备专项、省级客货运场站路网链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公路和运输安全、航道维护、交通工程配套资金、省下划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支出基数、交通工程税款、省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等  

5.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的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32.2万元,占0.031%;城乡社区支出4960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580万元,占0.034%;交通运输支出10805万元,占63.3%;住房保障支出190.2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066.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6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4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项目经费11914.53万元,主要包括:镇村公交经营亏损补贴、省级客货运场站及路网链接、省级交通运政技法专项补助、县公路改建工程、工程设计、道路养护、航道维护、204国道道路红线范围障碍物经费、交通工程配套资、省下划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支出基数、交通工程税款、省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改造补贴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01万元。其中:

1.追加江苏金路源公司新港大道工程配套资金(总预算调入)、追加偿还交通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垫付嘉隆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总预算调入)、追加偿还欠江苏嘉隆公司应付工程款、追加偿还欠新港大桥工程款、新港大道二三期工程设计费(总预算调入)、追加新港大道积土资金(总预算调入)。

2.省下达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014、2015引导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县交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1.7万元,支出决算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20.7%。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压缩接待支出。

2016年,县交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占0%,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占83.94%,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16.06%,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3592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灌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