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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7-00069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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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灌南县房产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房产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收入决算表三、 支出决算表四、 财政…

2016年度灌南县房产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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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灌南县房产处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房产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房产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和实施全县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

4、审查、核发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审核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5、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

6、承担房屋交易、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抵押、典当管理。

7、承担住房置业担保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8、承担全县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技术、新产品。

9、负责住房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

10、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11、审核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负责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指导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

12、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并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的审核使用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出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房产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住房保障

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10套;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50户;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含货币化)1300套、基本建成1300套。县政府调整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土地供应、征地拆迁、审计整改等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16年12月,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本建成110套公共租赁住房任务落实在惠庄新苑,5栋17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经基本建成。公租房租赁补贴50户已经发放。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22户。时,以县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争取棚改资金贷款25.8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棚改资金18.8亿元,江苏银行棚改配套资金7亿元。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势推进,先后对县城区和堆沟港镇老镇区19个棚改地块开展房屋征收,全年共完成棚改征收1580户,征收面积88万平方米。1213,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我县顺利召开。

(二)房屋安全管理及鉴定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危旧房屋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县危旧房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623 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的工作的通知》(灌危旧房安办20169 号)等文件,在往年排查和解危的基础上,继续扎实做好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年度危旧房治理任务为2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治理解危、拆除危旧房194户,面积2.57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维护了群众居住安全。

(三)白蚁防治

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为宗旨,扎实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以及居民建筑白蚁灭治工作,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技术全部落实执行GT32/TJ115-2011标准,规范施工操作程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白蚁防治工程合格率100%。全年签订白蚁防治合同54份,完成预防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实现经济收入243万元。2016年4月6日,白蚁防治中心通过省住建厅规范化建设工作抽检。

第二部分 房产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房产处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708.2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减少 61.08   万元,减少  7.9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环境整治减少支出68.41万元,信息网络软件更新增加26.3万元。

(一)收入总计  708.2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708.21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61.08  万元,减少  7.9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  708.21  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676.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34.21万元,增长 97.77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32.17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395.29 万元,减少  92.47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本年收入合计 708.2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08.21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本年支出合计 708.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7.41  万元,占  92.83 %;项目支出 50.8   万元,占 7.1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708.2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08 万元,减少7.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708.2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08万元,减少7.9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房产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8.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08.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年初预算为  5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5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210399)年初预算为  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年初预算为  16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年初预算为 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7.4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30.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27.0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8.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1.08  万元,减少  7.9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房产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08.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08.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7.4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30.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27.0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6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9.33   %;公务接待费支出    2.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0.6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6万元,完成预算的  96  %,比上年决算减少 7.8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油、过路费、维修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决算基本持平;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62  批次,500人次。

房产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房产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基本持平。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50人次。主要为培训物业从业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4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是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促进金融支农支出等。

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是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