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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36/2017-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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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经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收入决算表三、 支出决算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16年度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公开情况说明(原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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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经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经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四)研究贯彻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点产学研联合等项目的实施;指导企业新技术产业化,参与认定县新技术企业和新技术产品,负责组织上报认定、评价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和推动企业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费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培训,贯彻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已经省、市批准的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研究和规划行业的投资布局以及全县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重大项目信息搜集、上报、引办等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参与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电力、油、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强化电力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保障电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县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低碳经济及工业、通讯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

(七)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本县用于信息化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的申报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一)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产业兴县、工业立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工作,开拓进取,砥砺实干,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运行监测,工业经济提质增效

全县实现规模工业产值677.3亿元,同比增长6.12%;规模工业增加值126.54亿元,同比增长9%;工业用电量24.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1%;工业应税销售收入244.2亿元,同比增长7.2%入库税收11.56亿元,同比增长16.68%;规模以上工业投资153.71亿元,同比增长19.1%

(二)统筹谋划推进,重点工作成效显著

    1、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们坚持把产业强县作为主攻方向,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抓手,狠抓工业投资,重抓项目推进。深入开展企业技改大推进活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6年我县纳入市重点工业项目21个,计划投资40.06亿元,1-12月份完成投资3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3%。实施技改项目61个,完成投资83亿元。认真排查筛选项目,精心组织春、秋季工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世杰农化、申轩电子、万年达杭萧钢构等项目推进顺利。

2、两化融合工作扎实开展。以“互联网+”为引领,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政策解读及企业智能车间建设培训班,组织召开“科技惠企”座谈会,组织专家先后深入汤沟两相和、珀然锻造等公司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组织申报省市企业技术中心4家;申报省市两化融合企业5家,完成率全市第一。

3、节能降耗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宣传引导,严格依法管电,着力把平安电力创建引向深入。1-12月份共受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事项40项;继续推进直购电试点工作,参与直接交易企业9家,占全市总数的1/6,参与直接购买电量5亿多千瓦时,申购电量全市第一,为企业节省用电成本1800多万元;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活动,申请需求响应42230千瓦,申报响应量居全市第一;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5个节能改造项目全部实施。积极协调建成8桩位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座,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5辆。

4、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实现全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全覆盖。目前,实行“双公示”部门有40家,完成行政许可公示4518条,行政处罚公示1057条,列四县第二;诚信体系建设有序开展。有6家企业申报连云港市“十佳诚信企业”,有9家企业被评为信用管理贯标企业。

5、服务企业工作精准到位。扎实开展“2016年企业服务深化年”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从政策、融资、人才、项目审批、技术创新、减负减扰、降低成本等方面入手,并加大难题会办力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先后开展钢铁企业产品供需对接会、化工企业融资座谈会、科技企业专利信息推送会、技改项目申报培训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20多个,申办备案项目32个,争取项目资金共325万元,帮助企业达成融资意向4亿元。积极实施重点企业培优培强“四大行动计划”,增强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制定《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办法》,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预计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直接降低成本3.8亿元。

第二部分、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66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27.47  万元,减少 39.16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万元。

(一)收入总计 664.22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664.22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427.47  万元,减少   39.16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支出总计 664.2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64.2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10.3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14 万元,增长 0.8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信用体系建设资金25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

3.结余分配  0  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本年收入合计 66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22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本年支出合计 664.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4.22  万元,占 56.34  %;项目支出  290 万元,占43.66%;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27.47万元,减少3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经信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64.2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27.47万元,减少 3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万元。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4.6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9.75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74.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经信局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27.47万元,减少 3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0万元。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34.66万元,支出决算为  6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9.75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2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

(一)人员经费 32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公务接待费支出  4.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其中:培训费0.66万元

1)外事接待支出  0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为外出招商引资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公务检查,招商引资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810人次。主要为接待公务检查,招商引资等。

经信局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主要原因为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经信局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66万元,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5个,组织培训 5人次。主要为节能软件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本年收入决算 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4.69万元2015年减少  59.16万元,降低56.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22.44万元,租赁费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万元,劳务费减少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